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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6-05-18
制鞋企業工藝含有組底、硫化、冷粘、成型等工序,其無組織污染因子是否應該按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識別廠界非甲烷總烴,還是按《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7—2010)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識別污染因子。
您好!根據問題描述,建議按照《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7—2010)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識別。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本版塊信息均來源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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