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0755-83460307

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6-05-22
請問,儲油庫的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方案當中,污水的氨氮的檢測方法是否可以采用《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195-2023)?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經研究回復如下: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 195-2023)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氨氮的測定。但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果排污許可證副本的“自行監測要求”中,已經明確指定了氨氮的測定方法,則應優先使用證上列出的方法。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可進一步咨詢相關標準解釋單位。 按照《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技術規范 》(HJ 1299—2023)6.2.13 規定,廢氣(廢水)自行監測信息依據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地方相關規定進行判定。原則上優先采用自行監測技術指南中的要求。《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技術規范 》及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均由生態環境部制定并解釋,如有疑問,建議通過“部長信箱(https://www.mee.gov.cn/hdjl/bzxx/lxxz/)”等方式進一步向生態環境部咨詢。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本版塊信息均來源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上一篇:在線監測產生的清洗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