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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5-12-19
原應急預案于2022年通過備案,在23年逾期,逾期后發生火災,現在火災后重建,在原址進行復建,原輔材料、人員等均無變化,是否需要召開評審會議?
您好!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企業至少每三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您提到的情況中,需重新評估企業環境風險,并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后備案。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本版塊信息均來源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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