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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5-05-28
根據《關于加快完成我省工業噪聲和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企業需要在排污證中增加噪聲排放相關內容,那么排污證屬于重新申請還是變更申請?
您好。根據《關于開展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23〕14號)規定,對于本通知發布前已經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應于2025年前完成工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相關工作,可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時,依據《工業噪聲技術規范》,通過重新申請增加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事項。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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