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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6-04-14
廢機油、廢油桶等危險廢物是否屬于要計算Q值的風險物質?
您好。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油類物質(礦物油類,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被列為環境風險物質,其臨界量為2500 t。廢機油屬于礦物油類,建議納入風險物質Q值計算。初步判斷,對于沾染廢油的廢油桶,若桶內殘留廢油量較大,應將殘留廢油量計入廢機油的總存在量,一并參與Q值計算。《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由生態環境部制定并解釋,建議結合項目具體情況,通過“部長信箱”(https://www.mee.gov.cn/hdjl/bzxx/lxxz/)或全國環評技術評估服務咨詢平臺(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等方式徑向生態環境部咨詢。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本版塊信息均來源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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